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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需多人有金錢上的煩惱 往往不知道怎麼辦

所以分享了一點貸款相關的資訊

希望可以幫助各位解決有關金錢和貸款上的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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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

買車貸款

陳嘉寧/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

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6日發表統計指出,104年全年共查獲超帶鈔票案件100件,換算新台幣金額達2億5848萬5390元,創下歷年金額最高紀錄。台北關表示,去年共查獲超帶美金案4件,金額27萬8500美元,日幣10件,金額5286萬2000日圓,人民幣16件,金額88萬7910人民幣,以及新台幣63件,金額2億1174萬0600元,還有港幣、馬來幣、巴布亞紐幾內亞幣等等。相關人員指出,超帶新台幣案件中,63件全部都是攜帶出境案件,攜帶入境案掛0。初步研判,這應該與超帶新台幣沒有罰則有關。現有法規僅規範,旅客攜帶超過10萬元新台幣,出入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,憑核准文件查驗放行,未經核准,不准攜出入超額部分,完全沒有處罰規定。因此讓有心攜帶超額新台幣的旅客有恃無恐,萬一被查到頂多延後行程,既不會沒入,也不會受到罰金或其他處罰,法規雖然限制攜帶金額,完全沒有嚇阻作用。台北關指出,除了新台幣外,美金、日幣等外幣,旅客攜帶超過等值美幣1萬元限額者,出入境時應向海關申報,未申報者,沒入超額部分。人民幣部分超過2萬元限額者,入境旅客應向海關申報超額部分,並自行封存於海關,出境時攜出;出境旅客應申報超額部分,但不得攜出。未申報或申報不實,超額部分將被沒入。又人民幣入出境限額,單獨計算,不計入外幣額度內。 旅客把鉅額新台幣鈔票夾藏在行李內出境被查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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