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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境示意圖。圖/Ingimage授權 分享 facebook 法籍男子Kevin透過臉書認識19歲女大生,女生已經有男友,仍好奇跟法國人對話;Kevin聊了幾天就邀約女大生去他的工作室,兩人發生性行為,但女大生男友擔心女友遭到不測,又報警又通知她的父母,她只好聲稱遭到性侵,新北地檢署今天處分不起訴。32歲法籍男子高高瘦瘦、金髮碧眼、長得相當帥氣;今年2月中他在網路認識19歲女大生,覺得女生相當漂亮,積極聊天,數天後就邀請女生到他新北市板橋區的工作室用餐、聊天。女大生第一次見對方,擔心遭遇不測,先傳訊告訴男友要去見法國網友,如果半小時後沒有打電話,請男友聯繫她;但女生前往後,就開心與法國人用餐,並在法國人主動下,接受親吻、碰觸,被帶進房間。女生男友看到訊息,擔心女友,立即撥打電話,當時女生正在法國人房間內;男友要求女友將電話拿給法國人,他要請對方讓女生離開,但女生沒有照辦,還掛掉電話,隨後與法國人發生性行為。當時女生男友不斷打電話,均無人接聽,越想越擔心,先跟女生父母聯繫,並在臉書po文表示女友去見法國網友,卻失去聯繫;後來男友乾脆報警,女生直到結束性行為,才接聽男友電話,男友表示已告知她的父母並報警。在眾人詢問下,女大生聲稱遭到性侵,提出告訴;偵訊時,法國人矢口否認,表示他跟女生是在良好氣氛下自然發生性行為,結束後他還摟著女生去搭捷運,道別時還親吻女生的手,事後也有用Line聯繫,並沒有性侵對方。檢方調查,女大生與法籍男子案發後確實一起去搭捷運,從監視器畫面中,可看出兩人舉止親暱,並無異狀;另外,當男友第一次打電話給女大生,女生明明可以將電話交給法國人,她卻掛斷電話,事後也確實繼續與對方聯繫。檢方傳喚後來已與女大生分手的男友,男友表示他已經認為女友是半推半就,因為她沒有被壓制或控制行動,卻不接電話、不求救,事後講案發經過也講得不清楚,檢方認定無法證明法國人確實違反女生意願,被告罪嫌不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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